上海宝山律师网
上海浦东律师网
上海宝山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 > 律师案例 >
    6种醉驾不入刑?信了你就糟糕了!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7-09-18 16:49 点击量:

    一、挪动车位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救治病人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三、睡觉休息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四、隔时醉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五、尚未驶出型。

     

    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六、被醉驾追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关于这个,小编在想,如果这是真的话,那不就乱套了吗?因为据文章的说法,若是你上了高速之后因为酒精的作用没有继续行驶选择在路上休息睡觉,这种说法简直了,如果这都可以不入刑,那以后交警还能抓得住谁?我一看到交警在前方查岗,那么我就说我这种情况你们是不能抓我的,我又没有驾驶,只是在高速上睡觉。警察叔叔是不是很无语?严查酒驾的意义何在呢?任何人都可以拿睡觉来说事。反观现在的情形,大部分酒驾者就是因为在睡觉的时候被抓,而且据小编了解,只要你车动了,就是属于醉驾了,挪车位车也要动的吧,所以对于这种文章大家是不是应该怀疑?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就此事进行辟谣,提醒广大驾驶人千万别相信。所辟谣的“六种醉驾情形”,客观上就是只要醉驾行为发生了,就满足“醉驾入刑”的条件,哪怕真的视情形免除刑罚,也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决定,且不能逃脱行政方面的处罚。如果其中的“醉驾情形”造成了后果,如挪车位发生严重的剐蹭、救治病人发生交通事故,仍然会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你相信6种醉驾行为不入刑那你就糟糕了!但是从此次谣言传播之快和广,也可以看出广大的司机朋友对于酒驾还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够避免法律的惩处,网上有很多谣言,经济、娱乐、法律上的,也进行过一次又一次的辟谣,但是谣言总是永远也辟不完的,因为人性总是让谣言蠢蠢欲动,谣言止于智者!永远也不要对你每次的醉驾行为抱着侥幸的心理,即使你能逃避处罚但是你能永远逃脱死神的危险吗?即使只有1%的可能性但是发生了对你来说就是百分之百!

134二维码